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1. 職業治療服務
2. 物理治療服務
3. 護理服務
4. 藥物指導服務
5. 營養指導服務
6. 言語治療服務
7. 輔導服務
8. 臨床心理治療服務
9. 社交康樂活動
10. 社區共融活動
11. 照顧者支援服務
12. 院舍員工培訓
服務對象: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之住客、照顧者及員工
服務區域:
港島及九龍區
申請方法
- 住客或住客家屬自行申請
- 院舍或外間服務機構轉介住客接受本服務
服務收費
全免
收納及終止服務
收納服務:
經跨界別專業團隊為住客作出評估,合適接受服務之住客/照顧者簽署「個人服務計劃」後正式進入服務。
終止服務:
住客出現以下情況,個案經理會與住客/照顧者/院舍職員商議
終止服務安排:
• 住客已遷離院舍,且非轉往港島及九龍區之私營殘疾人士院舍。
• 住客入住醫院已超過三個月,而院方仍未有任何出院計劃。
• 住客已完成「個人服務計劃」之項目,並協議不需要延續或定立新項目。
• 住客已離世。
• 住客或家屬自行要求退出服務。
• 服務過程或環境對本單位職員的身心造成傷害,經調解後仍未能達成共識。
• 服務使用者未能配合服務安排,經調解後仍未能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