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服務內容:

1. 職業治療服務

2. 物理治療服務

3. 護理服務

4. 藥物指導服務

5. 營養指導服務

6. 言語治療服務

7. 輔導服務

8. 臨床心理治療服務

9. 社交康樂活動

10. 社區共融活動

11. 照顧者支援服務

12. 院舍員工培訓

服務對象:

私營殘疾人士院舍之住客、照顧者及員工

服務區域:

港島及九龍區

申請方法

  • 住客或住客家屬自行申請
  • 院舍或外間服務機構轉介住客接受本服務

服務收費

全免

收納及終止服務

收納服務:

經跨界別專業團隊為住客作出評估,合適接受服務之住客/照顧者簽署「個人服務計劃」後正式進入服務。

 

終止服務:

住客出現以下情況,個案經理會與住客/照顧者/院舍職員商議
終止服務安排:

• 住客已遷離院舍,且非轉往港島及九龍區之私營殘疾人士院舍。 

• 住客入住醫院已超過三個月,而院方仍未有任何出院計劃。

• 住客已完成「個人服務計劃」之項目,並協議不需要延續或定立新項目。

• 住客已離世。

• 住客或家屬自行要求退出服務。

• 服務過程或環境對本單位職員的身心造成傷害,經調解後仍未能達成共識。

• 服務使用者未能配合服務安排,經調解後仍未能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