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服务
身处家庭暴力的妇女,可随时致电本中心24小时热线申请入住。中心也接受社工、警务人员及医务人员等之转介。职员作评估后会即时决定是否为妇女及其子女提供宿位。惟妇女需允诺接受社工之辅导服务,才能入住。此外,入住妇女必须:
- 能够适应群体生活及与他人和睦相处
- 具自我照顾及照顾子女(如适用)的能力
- 同意遵守中心地区及地址保密的原则
- 同意遵守中心规则
退出服务
服务使用者可按个人意愿提出终止服务,但为确保安全,服务使用者宜先获个案社工的评估及于离开前三天前通知中心职员。
服务使用者离开后,中心将提供三个月的跟进辅导服务及于适当情况下邀请成为“太阳花之友”妇女互助小组成员。
联络我们
电话: 2381 3311
传真: 2396 8109
电邮: serenecrt@cfsc.org.hk
通讯地址: 九龙观塘翠屏道3号9楼 (RC)
机构网址: www.cfsc.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