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及服務
抱石地帶
借用年紀:12-24歲
備註:需先出席「抱石安全需知」課堂,方可使用。 |
鋼琴房
每次最多一小時 (下午2:30 至 晚上9:00)
備註: 只供個人練習,9歲以下需1名成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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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談室
只供社工與服務使用者面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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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d Room
每次最多4小時 (下午2:30 至 晚上9:00)
備註: 最多容納 6人,只供 12 歲或以上會員,需懂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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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借用
時間:逢星期六下午2:00 至 晚上8:30
備註:房間只限容納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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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
備註:可致電中心向當值社工申請借用,每次最多容納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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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l Zone
每節時間: 下午2:30 至 4:30 / 下午 4:30 至 晚上6:30 / 晚上 6:30 至 8:30
(每節最多容納 6人,只供中學或以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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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
對象:中心會員
備註:可到接待處借用或向職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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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服務借用
逢星期一只供一個借用時段:下午 2:30 至 下午 4:30
服務質素標準通告:
社會福利署和受資助機構由一九九九年開始,實施十六項服務質素標準,從而全面提升本港的社會福利服務質素。
標準 1 服務資料
標準 2 檢討及修訂政策和程序
標準 3 運作及活動紀綠
標準 4 職務及責任
標準 5 人力資源
標準 6 計劃、評估及收意見
標準 7 財政管理
標準 8 法律責任
標準 9 安全的環境
標準10 申請和退出服務
標準 11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
標準 12 知情的選擇
標準 13 私人財產
標準 14 私隱和保密
標準 15 申訴
標準 16 免受侵犯
若任何人士對以上十六項標準有疑問或任何意見,歡迎向中心當值職員(電話:2952-2116)借閱服務標準詳情之檔案參考。(以上標準單位每三年會作一次檢討,如有任何意見,亦可透過意見箱提出) 有關16項服務質素標準詳情,亦可瀏覽社會褔利署綱頁:http://www.swd.gov.hk/tc/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