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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起居生活照顧
教導生活禮儀及生活技能訓練
學業輔導
個人及小組情緒/行為輔導
安排各類課餘及節日活動
參與社區活動
舉行親子活動或講座
服務對象:
因家庭困難而需要住宿照顧之六至十八歲輕度智障兒童
申請手續:
可經由社工或康復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轉介至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服務收費:
按社會福利署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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