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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弱長者提供專業護理及起居照顧,並使他們的身體、精神及社交方面的需要得到滿足,在群體生活中發揮潛能,安享豐盛和諧的晚年。
政府資助宿位:103位 暫宿位:1位(女性)
專業服務包括 護理服務 為院友制訂照顧計劃,因應院友的需要,提供不同類型的護理,包括:藥物管理、傷口處理、定期注射藥物、緊密的護理觀察與評估及跟進覆診事宜。 醫療服務 醫管局社區老人科外展隊及老人精神科外展隊的醫生定期到院診症。另外,亦設有普通科醫生到診,為院友診症及作專科轉介。 復康治療 由物理治療師及職業治療師提供復康治療及指導復康運動,以促進長者的活動能力。 輔導服務 社工為院友提供個人輔導,跟進院友在情緒、社交或適應院舍生活的問題,協助院友融入院舍生活。
起居照顧 包括一般個人照顧、沐浴、餵食、洗衣、護送外出及購物服務等。 社交康樂活動 透過旅行、參觀、小組活動、聯歡會及義工探訪等,使院友善用餘暇,發揮潛能、增廣見聞及充實生活。 護老者服務 提供短暫住宿服務,以舒緩社區內護老者的壓力。
每個房間之床位設單人床、床頭櫃及衣櫃,並有獨立床頭燈、風扇及呼喚鈴等;房間內有冷氣、洗手間連浴室設備。 院舍內設有飯廳、客廳、物理治療室、感觀治療室、診症室及活動室等。
年齡65歲或以上人士(年齡介乎60-64歲,如証實有需要,亦可使用此服務); 申請人須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被評為身體機能中度缺損而適合入住護理安老院(已入住之院友,即使身體機能轉弱至嚴重程度而需要護養院服務,仍可留在院舍接受照顧); 無傳染病及適合群體生活。
可透過鄰近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及醫療社會服務部等提出申請及安排安老服務統一評估。
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院方
按照社會福利署所訂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