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CFSC職位

(一級/二級)職業治療師(全職/半職/兼職) P1/P2-OTI/OTII-POT

日期 : 2024-06-21 - 2024-07-05

  • 具政府認可之職業治療學位、有關之註冊證明書及有效執業證書;香港中學會考中、英文科(課程乙)合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英文科2級或以上;申請一級職業治療師須持有註冊證明書(第一部份)及最少五年相關工作經驗及具復康經驗;

  • 治療師負責為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專業外展服務(第四隊)之院友提供個案管理服務、負責制訂職業治療計劃及提供到院舍之直接治療服務,為院舍員工提供職安健培訓,並與不同專業人士協作提供復康服務,協助管理和督導支援同工;

  • 一級職業治療師起薪點參考公務員總薪級表(MPS);

  • 全職每週平均工作44小時,五天工作,一般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六08:00-18:00;香港區及九龍區工作。

有薪年假、婚假、全薪分娩假、全薪侍產假、全薪病假、體恤假、家事假、住院及門診保險、人身意外保險、員工醫療服務優惠、隔年免費體檢、僱主強積金供款按年資最高可遞增至10%、在職培訓等。

有意者請在信內註明申請職位及有關代號,並列出期望之薪酬及可到職日期,附簡歷及聯絡電話,寄九龍觀塘翠屏道3號10樓或電郵至recruit@cfsc.org.hk人力資源部收。

本會在聘用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時,將要求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如於廣告刊登後兩個月內未獲本會安排約見,則作落選論。

所有不獲聘請之面試記錄及有關文件於保存半年後(面試日起計)全部銷毀。另所有不獲面試之職位申請信於保存三個月後(收信日起計)全部銷毀。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以保密及只作招聘本會各單位職位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