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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政策

私隱政策

收集個人資料須知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採用以下政策,以確保員工、服務使用者及因業務往來向本會提供之個人資料得到保密。提供有關個人資料予本會前,請先細閱本文。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本會將根據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處理你向本會提出的服務申請。提供個人資料是自願性的。若你未能提供足夠個人資料,本會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或向你提供服務。請確保你所提供之資料正確無誤及通知本會任何有關資料改動。


資料的使用

  1. 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自願給予的訂明同意,個人資料必須只用於原先收集之目的或與之直接相關之目的。 
  2. 如將個人資料用於新目的或轉至第三方時,必須符合條例之規定並保證其透明度,並得到資料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以作記錄。 


獲悉資料人士的類別

獲悉個人資料的人士,限於本會在工作上有關的職員,本會職員在需要時亦只會向下列有關方面披露該等資料:

  1. 其他涉及評估你的服務申請或向你提供服務的有關方面,例如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公用事業公司;
  2. 你同意向其披露資料的人士、機構;或
  3. 由法律授權或定向其披露資料的有關方面。

 

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

除個人資料 ( 私隱 ) 條例規定的豁免外,你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本會所存有關你個人資料。你的查閱權利包括在遞交申請表格及支付費用後,得到有關資料文件複本。


查詢 

如對上述有關個人資料收集方法、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途徑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