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守则
*(只提供中文版)
本会台阶共有叁座,每座最多可供9人站立或承戴重量不能超过630kg。租用团体须注意:台阶只能由本会音响控制员负责安装及拆除,而台阶亦只能於用场前安装直至完场时才可拆除,活动期间亦不能自行移离原本位置。另使用者只能在台阶上站立或端坐,严禁在台阶上玩耍及蹦跳,或进行一些危险动作。违规者,所引至之後果一概由有关之租场团体负责。
租用团体及其活动相关人士需在租场活动完结前或準时离开活动场地。如未能适时离开,租用团体需申请及支付相关费用。根据本会场地守则,逾时15分钟或以上,当1小时计算。当租用团体逾时签还场地需即时填写及签署《逾时续租场地及设施申请表》。本会於完场後下一个工作天会发出收费通知书收取逾时费用,收到收费通知书後应立即邀费。有关收费会根据租用团体属於註册慈善团体或其他团体计算收费。
生效日期: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