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ms & Cond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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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團體及其活動相關人士需在租場活動完結前或準時離開活動場地。如未能適時離開,租用團體需申請及支付相關費用。根據本會場地守則,逾時15分鐘或以上,當1小時計算。當租用團體逾時簽還場地需即時填寫及簽署《逾時續租場地及設施申請表》。本會於完場後下一個工作天會發出收費通知書收取逾時費用,收到收費通知書後應立即繳費。有關收費會根據租用團體屬於註冊慈善團體或其他團體計算收費。
生效日期:2026年7月15日